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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代收外汇公司(国内公司如何收外汇)

admin2022-04-02代收外汇177

证券代码海南代收外汇公司: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8-10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全面合作协议海南代收外汇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海南代收外汇公司,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省文创旅游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文旅”)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于2018年9月13日在海口市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海南文旅基本情况

名称:海南省文创旅游产业园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

企业类型:其海南代收外汇公司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方怀

注册资本:70,000.00万元

经营期限:2018年6月26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T52LK22

经营范围:旅游产业园投资开发建设,企业投资策划、工程项目投资策划,房地产开发投资策划,物业服务,旅游项目开发与服务,园林设计与维护,酒店管理服务(不含经营),高新技术开发、转让,经济信息咨询,会务会展服务,公关活动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体育赛事策划,影视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美术设计制作,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农副产品、水产品、土特产品的销售,广告策划与服务,农业项目开发及咨询,公路项目、码头项目、市政项目的投资。

股东及其出资情况:

海南文旅购买了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中段、大英山CBD核心区的5A甲级写字楼——双创大厦(高30层,建筑面积约54,000平方米)。双创大厦紧邻海南省政府,周边汇聚了大型综合商业广场,区位优势明显。海南文旅将做好双创大厦的运营工作。

二、海南银行基本情况

名称: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1号

企业类型:其海南代收外汇公司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年生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经营期限:2015年8月14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348086474N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海南文旅与海南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全面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海南文旅与海南银行于2018年9月13日签署的《全面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

双方同意建立长期、全面的合作关系。海南文旅视海南银行为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在同等条件下,结合海南文旅的实际情况优先选择海南银行作为金融服务的主办银行,使用海南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海南银行将海南文旅视作重要合作伙伴,结合海南文旅的整体发展规划,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统筹海南银行资源,为海南文旅提供包括绿色通道、利率优惠、一户一策等全方位、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海南文旅的发展。

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合作主体范围包括:海南文旅及其下属成员企业,海南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参考本协议。

(二)业务合作领域及内容

双方业务合作领域包括以下内容:

1、授信业务

根据海南文旅的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海南银行拟给予海南文旅合计人民币10亿元的意向性授信额度,额度的具体使用须在不违反国家信贷政策且符合海南银行授信审批条件的前提下,按照海南银行的业务程序进行授信审批后办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票据融资、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以海南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与海南文旅签署的相关业务合作协议为准。

2、结算业务

海南银行根据有关规定为海南文旅开立所需的各类本币账户,为海南文旅提供转账、汇票、支票、本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人民币结算服务。海南文旅将海南银行作为业务主办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海南银行提供的结算、代收代付(含代理收费、工资代发)等服务。

3、现金管理服务

海南银行为海南文旅提供网上银行服务,通过各种结算服务和授信产品的组合运用,建立满足海南文旅个性化需求的资金管理模式和运作方案,协助海南文旅在财务管理、流动资金安排、票据集中管理等领域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海南文旅优先选择海南银行作为现金管理服务银行。

5、投资银行业务

海南银行充分利用本地总行一级法人灵活、高效的优势和自身资源,为海南文旅提供并购贷款、短期融资券承销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发行等多种投资银行业务。海南文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海南银行为投资银行业务的主办银行。

(1)资管计划。海南文旅在股权投资和进行项目融资时,海南银行可通过资管计划的方式,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满足外部监管要求的基础上,为海南文旅提供股权融资支持。

(2)投贷联动。海南文旅在产业整合、土地流转和项目招商中引入专业的PE、VC或合伙人时,海南银行可通过参股基金直投或者配套提供信贷支持的方式,共同支持企业和项目的建设与发展,为海南文旅在发展战略、经营理念、融资渠道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合作和服务。

(3)并购贷款。海南文旅对外进行产业链整合时,可能产生一系列并购活动的资金需要,海南银行可通过并购贷款的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4)信托业务合作。海南银行充分利用合作的专业信托公司资源,为海南文旅量身定制各类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等,开展信托业务合作。一方面帮助海南文旅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提高闲散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通过信托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效满足海南文旅融资需求,帮助海南文旅节约融资成本,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5)其它投行业务。海南银行在海南文旅未来的股权投资和运营中,可提供债券承销、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投资银行产品,为企业的投融资提供更多、更灵活的业务选择渠道。

5、理财服务

海南银行借助强大的资金管理能力和广泛的资金运用渠道,协同基金、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合作伙伴,为海南文旅提供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工具类等各项代理投资理财服务,为海南文旅度身定制资金运用配置方案,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稳健投资回报。在同等条件下,由海南银行优先为海南文旅提供理财及资金存管业务。

6、私人金融服务

海南银行利用自身私人金融业务优势,向海南文旅员工提供高水平和便捷的私人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卡业务、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代收发业务(代收费、代发工资等)、特色存款、理财产品等。

7、其他服务

海南银行根据海南文旅发展业务的需要,积极向海南文旅推介各种现有和创新的金融产品,并给予海南文旅优惠的条件,协助海南文旅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三)建立双方合作的组织体系和相关机制

双方建立双方领导定期会晤和日常工作联系制度。为密切双方合作关系,增进友谊,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双方领导定期或不定期会晤。同时为加强沟通,落实合作事宜,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双方业务合作顺利开展,双方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并指定对口联系部门。

双方建立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对合作协议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四)服务与承诺

海南文旅承诺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面适当地履行义务:

(1)将海南银行作为金融业务往来的主办行之一,在统筹兼顾的前提下,优先将自有资金存放于海南银行。

(2)海南文旅应切实履行还款责任,按时向海南银行归还贷款本息,以保证海南银行授信安排的有序性和授信资金的安全性,避免海南银行遭受损失。

(3)海南文旅应积极与海南银行在金融产品服务、资金融通、开发新项目等方面开展合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海南银行办理各项金融业务。

海南银行承诺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适当地履行如下义务:

(1)保障海南文旅经营所需的合理资金需要,优先审批和安排海南文旅的融资申请,在国家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在国家规定的利率、期限等范围内,给予海南文旅最大程度的优惠。

(2)按照约定的业务合作范围,为海南文旅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对海南文旅就所提供服务的监督、质询、批评和投诉,给予高度重视和迅速妥善处理。

(3)积极开发新产品,努力满足海南文旅提出的各项合理的金融业务需求。

(4)海南银行的业务操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海南文旅达成的协议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双方承诺将严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对外界提供任何对方商业秘密,但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应司法、行政等机关要求对外提供,向所聘请的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以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签订和履行本合作协议项下所知悉的对方及对方提供的产品、服务等信息均属于商业秘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如一方需要变更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改或补充,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一方需要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在终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两个月届满后终止。但本协议终止的,不影响双方有关本协议项下已经签署的专项业务合作协议的效力。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政策调整,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不符的,双方应立即协商调整相应内容。

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根据情况变化,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符合各自业务政策前提下,经双方有权审批人批准后,另行签订专项业务合作协议。本协议与专项业务合作协议发生冲突时,根据专项业务合作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处理。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双方已经签署的专项业务合作协议的效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联系和友好的双边合作关系,经海南文旅与海南银行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守信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签署《全面合作协议》。本次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对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暂无影响,如果后续推进有关合作,对公司加快海南文旅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备查文件

(一)海南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全面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8-103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披露涉及更正事项的2017年度与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的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公司对2014年度至2017 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现补充披露涉及更正事项的2017年度与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调整后)》、《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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