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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今天外汇牌价,外汇保证金开户

admin2022-05-12代收外汇187

国际油价爆跌,不少小伙伴想抄底原油,但期货交易50万的门槛太高,没法参与。其实四大行都有与纸黄金类似的帐户原油,双向交易,t十0,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下建行的交易规则和说明。

罗老师提醒:投资有风险,实操需谨慎。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账户商品交易业务产品介绍及交易规则第一条 基本规定

1.交易品种

本业务所指账户商品包括账户能源、账户基本金属和账户农产品等大类。各大类下分设相应的交易品种,具体品种请参见《账户商品参数表》(见附件)。不同交易品种的份额不能转换、累计。

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政策法规、业务发展、客户需求等情况调整交易品种,并将提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告,最终可交易品种以中国建设银行实际提供为准。

2.交易币种

本业务交易币种包括人民币和美元等,其中美元根据外币资金性质不同分为美元钞和美元汇。不同币种、不同外币性质的账户商品份额不能累加或者相互抵销。

具体币种请参见《账户商品参数表》。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政策法规、业务发展、客户需求等情况调整交易币种,最终币种以中国建设银行实际提供为准。

3.交易单位

本业务相关的交易单位包括“报价单位”(如“元/桶”)、“最小交易单位”(如“0.1桶”)、“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如“0.01元”)、“最小结算单位”(如“0.01元”)等。不同交易品种对应的交易单位具体请参见《账户商品参数表》。

4.合约发布

本业务各交易品种参照相关交易所惯例以合约形式对客发布,合约分为“月度合约”、“连续合约”。

月度合约参考相关交易所对应品种的月份安排分期次、滚动发布,各品种的期次安排请参见《账户商品参数表》。一般情况下,每个品种将同时提供两个不同期次的月度合约供客户交易。当近月合约交易截止后,将按既定期次顺序(请参见《账户商品参数表》)递补新合约,当前可交易合约以中国建设银行实际提供为准。

月度合约按品种、期次分别设置交易“起始日”、“到期日”、“结算日”和“转期日”。合约到期后,客户持仓将默认在“结算日”进行到期结算或根据客户预先指令在“转期日”进行到期转期。

连续合约是展现同一品种连续报价的永续型合约,设置“份额调整日”,没有到期日。连续合约参考同品种的可交易主力月度合约报价(通常为当前的近月合约)。在份额调整日,连续合约报价参考合约由同品种近月合约切换为下一期次合约,因报价参考月度合约不同,连续合约可能出现跳价情形。连续合约报价参考合约切换时,系统自动根据切换前后参考合约的结算价及中国建设银行汇率牌价调整客户持仓份额,调整前后客户资产价值不变。

5.命名规则

月度合约按照“交易币种”+“钞汇性质”+“交易品种”+“合约期次”方式命名,其中“合约期次”格式采用年份后两位数字加月份两位数字叠加而成,例如“人民币账户原油WTI1510”、“美元钞账户铜1511”。

连续合约命名除“合约期次”默认为“连续”外,其它与月度合约同,例如“人民币账户原油WTI连续”、“美元钞账户铜连续”。

中国建设银行将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展示产品名称,起始日、到期日等信息。

6.交易时间

自起始日至到期日,月度合约在每个交易日指定的交易时段内开放交易,客户可进行实时交易、挂单、撤单等操作,非交易时段交易暂停。交易起始日,交易自9:00开始;交易到期日,交易至24:00止。各品种的交易时间请参见《账户商品参数表》,最终以中国建设银行实际提供为准。

连续合约无到期日,份额调整日00:00至09:00暂停交易,以供系统进行份额调整处理,其它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与月度合约相同。

如遇主要国际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按国家规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或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非银行原因的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建设银行可暂停全部或部分账户商品交易,并在可行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官方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告。

本交易规则所述的与时间有关的概念若无特殊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7. 账户设置

本业务涉及的账户包括交易账户和保证金账户。其中,交易账户用于记录客户账户商品持仓及其变动情况,保证金账户用于记录交易时客户被冻结的保证金及保证金变动情况。

8. 费用及计息

客户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的交易报价进行账户商品交易,中国建设银行不收取其他与交易相关的手续费。

客户保证金账户中的余额将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息,交易账户中的账户商品份额不记付利息。

第二条 交易报价

中国建设银行综合考虑国际商品价格走势、交易头寸及市场流动性、外币/人民币汇率等因素后,在价量平衡的基础上开展对客报价。遇市场剧烈波动等情况严重影响报价能力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对报价进行管理。

本业务报价分为银行买入价(客户卖出价)和银行卖出价(客户买入价)。其中,银行买入价是中国建设银行向客户买入账户商品份额的价格,即客户向中国建设银行卖出账户商品份额的价格;银行卖出价是中国建设银行向客户卖出账户商品份额的价格,即客户向中国建设银行买入账户商品份额的价格。

客户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的信息渠道获取的账户商品价格均为参考价格,实际价格以成交记录中的最终成交价格为准。

第三条 交易操作

1.交易方向

本业务按交易方向可分为做多交易和做空交易。做多交易指客户先买入账户商品份额建立多仓后再卖出平仓的交易模式;做空交易指客户先卖出账户商品份额建立空仓后再买入平仓的交易模式。做多交易按开平仓方向分为多头开仓和多头平仓,做空交易按开平仓方向分为空头开仓和空头平仓。

2.交易方式

本业务按交易方式可分为实时交易、挂单交易、即时换仓等。

(1)实时交易

实时交易指客户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的实时报价进行账户商品实时买卖委托的交易方式,实时交易的委托即时成交。成交价格以中国建设银行后台成交时刻价格为准。实时交易成交后不能撤销。

(2)挂单交易

挂单交易指客户以低于或高于当前报价的挂单在挂单有效期内委托买入或卖出账户商品的交易方式。当中国建设银行的交易报价达到客户的挂单委托价格成交条件(即挂单委托成交的价格条件),且中国建设银行当前报价的剩余挂盘数量大于或等于客户委托数量时(即挂单委托成交的数量条件),该笔挂单交易以客户的委托价格成交,否则保持委托状态。

挂单委托按类型可分为获利挂单、止损挂单、双向挂单和追加挂单。如有变更,最终以中国建设银行实际提供为准。

获利挂单是指客户的委托价格优于挂单时中国建设银行报价的挂单委托,即客户挂单买入价低于当前银行卖出价或客户挂单卖出价高于当前银行买入价。

止损挂单是指客户的委托价格劣于挂单时中国建设银行报价的挂单委托,即客户挂单卖出价低于当前银行买入价或客户挂单买入价高于当前银行卖出价。

双向挂单指客户同时下达获利挂单和止损挂单并同时生效,若其中一项挂单成交,另一项挂单自动撤销。追加挂单是客户对已提交的获利挂单或止损挂单追加一个反向交易的挂单,追加挂单与原挂单品种相同、数量相同、开平仓方向相反。追加挂单在原挂单成交后进入已委托状态。客户不得对双向挂单进行追加,也不能对追加挂单再追加。

挂单委托有效期为天的整数倍,最短1天,最长5天。挂单委托有效期连续计算,不区分交易时间与非交易时间。超出挂单委托有效期或者月度合约到期日当日24:00(连续合约最近的份额调整日前一天24:00)的未成交挂单将自动失效。客户可以撤销处于有效期但尚未成交的挂单委托。

挂单委托生效是指客户的委托指令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商品业务系统中形成记录并开始实时判断报价是否满足客户指定的成交判断条件。挂单委托生效后,客户账户内等同于完成委托交易所需的资金或商品份额即被冻结,直至委托成交、撤销委托或委托自动失效。客户不能对冻结资金办理再次交易、委托、取现、转账等操作,不能对冻结的商品份额再次交易、委托等操作。

(3)即时换仓

简称“换仓”,是指客户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各期次月度合约实时价格,将当前期次月度合约持仓转换为下一期次月度合约持仓的交易方式,换仓委托即时成交,否则失效。换仓前后,客户持仓品种不变、币种不变、钞汇性质不变、持仓方向不变。

多头换仓时,客户先按当前持仓合约的银行买入价进行多头平仓,同时按目标合约的银行卖出价进行多头开仓;空头换仓时,客户先按当前持仓合约的银行卖出价进行空头平仓,同时按目标合约的银行买入价进行空头开仓。

换仓类型分为按金额换仓和按数量换仓。按金额换仓时,中国建设银行将根据换仓时换出合约的平仓所得资金(换出仓位的持仓成本±盈亏),按最大可开仓数量开仓换入合约,剩余不足开仓最小交易单位的资金返还至客户保证金账户。按数量换仓时,若换出合约平仓后的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充足,则同向开仓同等数量的换入合约;若换出合约平仓后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不足以同向开仓同等数量的换入合约,则按最大可开仓数量同向开仓换入合约。换仓操作仅适用于月度合约,连续合约不支持换仓操作。

第四条 保证金管理

本业务做多交易和做空交易均采用保证金模式。交易前,客户须从本业务绑定的活期账户中将足额的保证金转入保证金账户。开仓时,中国建设银行将根据客户的开仓量,按照初始保证金比例在客户保证金账户中冻结相应资金。平仓后,中国建设银行将结合客户的平仓盈亏情况解冻相应保证金。

1.保证金计算

保证金账户资金包括:保证金余额、持仓冻结金额、委托冻结金额和保证金可用余额等。相关计算规则如下:

(1)持仓成本=加权平均开仓成本价×持仓数量

(2)做多交易浮动盈亏=(当前客户卖出价-加权平均买入开仓成本价)×持仓数量

做空交易浮动盈亏=(加权平均卖出开仓成本价-当前客户买入价)×持仓数量

(3)可用保证金=保证金余额-持仓冻结金额-委托冻结金额-浮动亏损,

注:浮动盈利在可用保证金的计算中暂不考虑。

(4)保证金比例=(保证金余额±浮动盈亏)/持仓成本。

根据风险控制需要,本业务分别设置初始保证金比例、预警保证金比例和强平保证金比例。初始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开仓时须占用的保证金与持仓成本的比例,预警保证金比例是为控制客户资金风险而设置的保证金预警线,强平保证金比例是为控制客户资金风险而设置的强制平仓触发线。

本业务初始保证金比例为100%,预警保证金比例为60%,强平保证金比例为50%。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根据市场风险、客户交易量、持仓量等情况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相关调整将提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官方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告。

2.预警

中国建设银行将每日重估客户保证金比例,对低于预警保证金比例的客户发送短信,提醒及时关注保证金状况。

3.强制平仓

中国建设银行将每日重估客户保证金比例,对低于强平保证金比例的客户发送补充保证金短信通知,并将其列入待强平名单。对连续两个交易日停留在待强平名单中的客户,中国建设银行将对其执行强制平仓操作。强制平仓时,中国建设银行将撤销该保证金账户下的所有委托交易,并对该账户下所有头寸按实时价格强行平仓,强平完成后以短信通知强平结果。

4.保证金权利与义务

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不得挂失、不得直接提取现金、不得开具存款证明、不得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在账户商品交易过程中,客户对中国建设银行有任何未结清债务,或发生其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事件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随时划收保证金账户内资金,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客户对中国建设银行的债务。

客户应确保保证金账户内资金充足。因任何原因导致资金不足而使中国建设银行蒙受损失,客户承诺无条件按中国建设银行要求另行补足保证金或提供新的有效担保,并赔偿中国建设银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如客户保证金账户内资金无法弥补客户的交易亏损,则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向客户继续追索,客户承诺对由此给中国建设银行造成的损失无条件予以赔偿。

客户应确保中国建设银行对保证金账户内资金质权的有效性、完整性。因任何原因导致中国建设银行质权丧失或无法行使,或被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客户承诺无条件按中国建设银行要求提供新的有效担保,并赔偿中国建设银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客户有义务关注自身盈亏情况及中国建设银行各类保证金比例调整、自身保证金比例是否已低于预警线和强平线等全部相关信息,客户可通过电子渠道自主查询上述信息。

第五条 月度合约到期处理

月度合约到期后,客户未平仓持仓将默认在结算日进行到期结算或根据客户预先指令在转期日进行到期转期。

1.到期结算

月度合约到期后,中国建设银行将根据合约到期结算价对客户到期未平仓持仓进行现金结算,到期结算价由中国建设银行参考到期日国际市场对应合约结算价、到期日中国建设银行23:30结售汇牌价等因素换算得出。

如相关交易所未按时公布对应合约的交易所结算价,中国建设银行将顺延使用相关交易所下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合约的结算日相应顺延;如相关交易所下一交易日仍不公布结算价格,中国建设银行将采用合约到期日的银行收盘价为客户办理结算。

2.到期转期

简称“转期”,特指月度合约到期时,中国建设银行根据客户指令,将到期合约的未平仓持仓按规则转期至下期合约的到期处理操作。转期按类型分为按金额转期和按数量转期。转出合约数量为转期时客户持有的所有待转合约份额,转入合约数量按照转期类型确定。转期前后,客户持仓品种不变、币种不变、钞汇性质不变、持仓方向不变。

按金额转期参考按金额换仓规则,中国建设银行将根据转期时转出合约的平仓所得资金(持仓成本±盈亏),按最大可开仓数量开仓转入合约,剩余不足开仓最小交易单位的资金返还至客户保证金账户。

按数量转期时,若转出合约平仓后的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充足,则同向开仓同等数量的转入合约;若转出合约平仓后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不足以同向开仓同等数量的转入合约,则按最大可开仓数量同向开仓转入合约。

转期价格由中国建设银行参考到期日国际市场对应合约结算价、到期日中国建设银行23:30结售汇牌价等因素换算得出。

如相关交易所未按时公布对应合约的交易所结算价,中国建设银行将顺延使用相关交易所下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合约的转期日相应顺延;如相关交易所下一交易日仍不公布结算价格,中国建设银行将采用合约到期日的银行收盘价为客户办理转期。

客户在合约到期前可手动预约单次转期或者设置系统自动转期。自动转期一经设定,长期有效,直至客户手动取消。

3.到期处理时间

针对月度合约,一般情况下,中国建设银行自合约到期日当日24:00开始冻结客户的到期合约持仓并启动到期转期、到期结算操作,次日9:00恢复正常交易。

如遇主要国际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按国家规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或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非银行原因的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临时调整月度合约的到期处理时间和处理规则,并在可行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官方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告。

第六条 连续合约份额调整

连续合约在份额调整日须对客户的持仓进行份额调整,调整规则参考月度合约的按金额转期规则进行设定,调整前后资产价值不变。具体地,中国建设银行将根据份额调整前价格对客户连续合约持仓进行平仓并结转盈亏,所得资金(持仓成本±盈亏)再根据份额调整后价格按最大可开仓数量进行开仓,开仓所得仓位即为份额调整后持仓份额,不足开仓最小交易单位的资金返还至客户保证金账户。

连续合约的“份额调整前价格”、“份额调整后价格”分别参考份额调整日前一日对应期次合约的国际市场结算价、份额调整日前一日23:30中国建设银行结售汇牌价等因素换算得出。如相关交易所未按时公布对应合约的交易所结算价,中国建设银行将顺延使用相关交易所下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如相关交易所下一交易日仍不公布结算价格,中国建设银行将采用合约到期日的银行收盘价为客户办理份额调整。

正常情况下,中国建设银行自份额调整日当日00:00开始冻结客户连续合约持仓并启动份额调整操作,9:00恢复正常交易。

如遇主要国际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按国家规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或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非银行原因的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临时调整连续合约的合约切换时间和份额调整规则,并在可行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官方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告。

第七条 制定和修改

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制定并修改本业务交易规则,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告。

附件:账户商品参数表

1. 账户原油Brent

品种名称

账户原油Brent

参考标的

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或伦敦洲际交易所(ICE)布伦特原油(BRENT)期货价格

报价单位

元/桶、美元/桶

最小交易单位

0.1桶

最小价格变动

0.01元/桶、0.01美元/桶、

最小结算单位

0.01元、0.01美元

合约期次

1、2、3、4、5、6、7、8、9、10、11、12月

保证金要求

初始/预警/强平保证金:100% / 60% / 50%

交易时间*

周一:9:00-24:00

周二至周五: 0:00-4:00;9:00-24:00

周六:0:00-4:00

所属商品大类

账户能源

2. 账户原油WTI

品种名称

账户原油WTI

参考标的

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期货

报价单位

元/桶、美元/桶

最小交易单位

0.1桶

最小价格变动

0.01元/桶、0.01美元/桶

最小结算单位

0.01元、0.01美元

合约期次

1、2、3、4、5、6、7、8、9、10、11、12月

保证金要求

初始/预警/强平保证金:100% / 60% / 50%

交易时间*

周一:9:00-24:00

周二至周五:0:00-4:00;9:00-24:00

周六:0:00-4:00

所属商品大类

账户能源

3. 账户天然气

品种名称

账户天然气

参考标的

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亨利港(Henry Hub)天然气期货

报价单位

元/百万英热单位、美元/百万英热单位

最小交易单位

1百万英热单位

最小价格变动

0.001元/百万英热单位、0.001美元/百万英热单位

最小结算单位

0.01元、0.01美元

合约期次

1、2、3、4、5、6、7、8、9、10、11、12月

保证金要求

初始/预警/强平保证金:100% / 60% / 50%

交易时间*

周一:9:00-24:00

周二至周五:0:00-4:00;9:00-24:00

周六:0:00-4:00

所属商品大类

账户能源

4. 账户铜

品种名称

账户铜

参考标的

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铜期货

报价单位

元/磅、美元/磅

最小交易单位

1磅

最小价格变动

0.0001元/磅、0.0001美元/磅

最小结算单位

0.01元、0.01美元

合约期次

3、5、7、9、12月

保证金要求

初始/预警/强平保证金:100% / 60% / 50%

交易时间*

周一:9:00-24:00

周二至周五:0:00-2:00;9:00-24:00

周六:0:00-2:00

所属商品大类

账户基本金属

5. 账户大豆

品种名称

账户大豆

参考标的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大豆期货

报价单位

元/蒲式耳、美元/蒲式耳

最小交易单位

1蒲式耳

最小价格变动

0.0001元/蒲式耳、0.0001美元/蒲式耳

最小结算单位

0.01元、0.01美元

合约期次

1、3、5、7、11月

保证金要求

初始/预警/强平保证金:100% / 60% / 50%

交易时间*

周一:9:00-24:00

周二至周五:0:00-2:00;9:00-24:00

周六:0:00-2:00

周一至周五20:30~22:30间暂停交易

所属商品大类

账户农产品

6. 账户玉米

品种名称

账户玉米

参考标的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玉米期货

报价单位

元/蒲式耳、美元/蒲式耳

最小交易单位

1蒲式耳

最小价格变动

0.0001元/蒲式耳、0.0001美元/蒲式耳

最小结算单位

0.01元、0.01美元

合约期次

3、5、7、9、12月

保证金要求

初始/预警/强平保证金:100% / 60% / 50%

交易时间*

周一:9:00-24:00

周二至周五:0:00-2:00;9:00-24:00

周六:0:00-2:00

周一至周五20:30~22:30间暂停交易

所属商品大类

账户农产品

* 月度合约起始日09:00开始交易、到期日24:00停止交易;连续合约份额调整日00:00-09:00暂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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