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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利得外汇平台合法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电话

admin2022-05-09代收外汇156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期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1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2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持续拓展,同时公司部分主要原材料、关键设备等需要进口,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和审批有效期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3、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外汇衍生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与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

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商业银行,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公司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带来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及后续披露

1、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2、当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五方光电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同意本次五方光电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4、《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3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罗虹先生、奂微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28,7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4%)的股东罗虹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182,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4%)。

持有本公司股份15,120,000股的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6.18%)奂微微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8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5%)。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分别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罗虹先生、奂微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股东名称、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资缩股等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须作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罗虹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奂微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3、罗虹先生、奂微微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本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人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规则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承诺严格履行中。

4、奂微微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上述承诺严格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虹先生、奂微微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罗虹先生、奂微微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罗虹先生、奂微微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环境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罗虹先生、奂微微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罗虹先生和奂微微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9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3,728,905.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372,890.52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225,984,832.22元,减去已分配红利40,320,000元,2020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78,020,846.87元;2020年末,资本公积为1,018,272,865.19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制度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44,69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8,939,8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48,939,8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8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4,69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为摄像头的必备光学组件之一。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滤光片厂商,与舜宇光学科技、丘钛科技、欧菲光、信利光电、立景等国内主要摄像头模组厂商均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产品主要应用于华为、OPPO、VIVO和小米等国内主流品牌智能手机。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设立研发中心,负责新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技术创新。公司目前主要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积极利用外部资源进行合作研发。

(1)自主研发模式

公司自主研发环节主要包括项目选择及项目实施。在项目选择阶段,主要由业务中心根据最新市场趋势提出产品研发需求或生产工艺改进建议,研发中心结合相关需求提出设计、开发方案,经主管研发中心的副总裁批准后立项,确定设计、开发计划。在项目实施阶段,由公司研发中心具体负责产品和工艺的设计、开发及实验,实验完成后协同制造中心优化生产工艺,制造中心下辖的生产部负责进行工艺配套并实施中试生产,设备部负责生产线设备改造。产品或工艺开发成功并进入市场后根据客户反馈由业务中心提出完善建议,研发中心协同制造中心具体实施改进措施。

(2)合作研发

公司合作研发主要是与设备供应商合作开发、改进生产设备。智能手机产业链竞争激烈,提高生产效率和提升产品良率是公司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通过技术积累形成对设备参数设置以及设备设计改进的方案,并通过与设备供应商的协同开发不断改进生产设备、精化生产工艺,实现核心生产设备的定制化供应。

2、采购模式

(1)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对已纳入该名录的供应商的产品品质、交货速度及后续服务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要求。对于新增原材料供应商,采购中心审核其基本资料后,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送交品保中心检验,检验合格后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并使用新增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小批量试产,符合公司标准的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同时,采购中心还会定期对现有供应商进行考核评定,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2)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的采购计划主要根据客户的需求制定,同时保持一定的原材料安全备货量。

业务中心取得客户订单,生产管理中心拟定生产计划,并结合产品物料清单和现有物料库存情况确定采购计划,生成采购申请单,向采购中心提出采购需求。采购中心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采购。采购中心综合原材料和辅料的价格、质量、交期、服务等因素,选择一家或者多家供应商进行订单分配,到货后品保中心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入库。采购价格则根据市场情况,与供应商协商决定。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下游客户主要为摄像头模组厂商,公司下游客户因不同型号智能手机的设计要求存在差异,对滤光片膜层、性能、尺寸规格的要求亦不同,因此公司的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确定生产计划。

公司生产管理中心负责评估、计算生产线产能,合理分配生产资源,拟定生产计划,以及监控生产进度;公司制造中心下设生产部、工程技术部和设备部,负责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协调、安排生产,确保生产过程整体平稳运行,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良率,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生产计划排产作业流程》、《订单交期管理办法》、《生产管理控制程序》等内部制度。公司品保中心负责按照标准对产成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如出现不合格品则严格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标识、隔离、处置。

4、销售模式

(1)客户类型与合同签订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且客户较为集中。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大型摄像头模组生产厂商,如舜宇光学科技、丘钛科技、欧菲光和信利光电等,该类客户向公司采购滤光片后用于生产摄像头模组并最终主要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客户还包括国外知名光学玻璃制造企业,如日本旭硝子等,该类客户主要以来料加工方式要求公司对其生产的光学玻璃进行镀膜加工后对其出口。公司与前述客户一般会签订年度供货框架协议,对产品质量、定价方式、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合同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约定,在前述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客户在每次采购时签订订单以约定具体的产品规格、采购数量和采购单价,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和销售。

(2)定价模式及信用政策

公司以原材料、设备折旧和人工成本等产品生产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同类竞争产品的市场价格、客户采购量及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等因素进行产品定价,以合理保证公司的盈利水平。

公司的直接客户主要为大型摄像头模组生产厂商,且普遍为上市公司,终端客户主要为知名智能手机品牌,公司的直接客户普遍实力较强,信用良好。公司遵循行业惯例,根据与客户的合作年限、客户行业口碑及实际履约情况等制定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期主要为90天和120天,且信用期稳定。

(三)行业发展状况

2020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不利影响,消费者对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延缓,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下滑,导致上游光学行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减小,叠加5G换机潮,智能手机需求逐步回暖,同时伴随着智能手机多摄渗透率提升和TOF、潜望式镜头等新技术应用加快发展,将促进摄像头需求增强和技术升级,进而推动滤光片产品需求增强。另一方面,随着5G和AI的快速发展,智能驾驶、安防、智能家居、AR/VR等领域加快发展,而摄像头作为其中的重要部件将迎来发展新机遇,将为滤光片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全球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延缓了人们对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影响了短期内智能手机的销量;但与此同时,疫情下5G、人工智能、智能驾驶等技术创新及应用步伐加快,智能手机在三、四季度需求回升,安防、汽车、AR/VR等行业应用场景需求增加。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公司紧跟市场发展趋势,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积极开拓市场,持续加强技术研发,推动新产品创新和新业务拓展,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推动公司管理平台升级,提升公司经营效率。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854.4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88.2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57%;公司2020年毛利率为36.65%,较上年提升2.56个百分点。

(一)深耕主业,确保业务稳定发展

受疫情、贸易摩擦升级、全球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有所下滑,但第三、四季度市场需求回升,同时,5G、多摄、生物识别等技术创新升级,安防、智能驾驶、人脸支付等多元化应用领域需求增长,公司紧抓市场发展趋势和机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公司技术优势,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巩固现有客户合作关系,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尽管国内市场受年初疫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销量减少,但公司业务整体保持稳定,全年实现产品销量9.99亿片,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

(二)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报告期内,海外疫情持续蔓延,相反国内疫情控制良好,海外客户订单转向国内,公司抓住客户产能分布调整机遇,深化与现有重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不断加强产品制程控制与质量管控,提升生产效率,获得客户认可;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海外新客户,为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带来新增动力。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381.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58%。

(三)持续推动新产品和新业务开发

2020年,受疫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终端客户在TOF摄像头的应用需求有所放缓,但以TOF方案为代表的3D摄像头在消费电子中的应用趋势不会改变,生物识别滤光片业务仍然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生物识别滤光片产品的研究开发,改善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良率,增加产能规模,为未来业务增长夯实基础;同时,围绕市场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开展保护盖、晶圆镀膜产品等新产品研发。2020年公司加快生产设备购入,产能瓶颈问题得以解决,公司产品逐渐向AR/VR、智能汽车、安防等应用领域渗透,市场应用领域呈现多元化趋势。

此外,公司依托自身多年积累的产业优势,积极开发新业务,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湖北五方晶体有限公司光学蓝玻璃和微棱镜冷加工项目已达到量产能力,随着市场需求的释放,新业务的拓展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完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四)推动技术创新,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公司始终秉持技术创新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坚持推动技术研发创新,致力于滤光片技术上的持续精进,开发符合市场多样化需求的高品质产品,2020年公司围绕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市场发展方向,深入客户需求,推动3D结构光、cover glass、CMOS镀膜产品等新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和丝印、镀膜等工艺开发,开展了3D结构光研发项目、低透过率产品研发项目等多个项目研究;与此同时,加强生产工艺及配套上游材料的技术创新,不断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2020年,公司新增专利20项。公司累计获得专利99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82项。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3,504.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95%,占比较上年增长1.11个百分点。

(五)推动管理平台升级,夯实企业发展基本功

报告期内,公司推动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和升级,完善ERP系统模块,并进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梳理和各个管理环节的质量提升,确保管理流程和制度的科学合理性,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夯实企业发展基本功;同时,推动精细化生产管理,加强系统化品质管理,提高产品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加强人才团队建设

公司一直将吸引和激励人才为公司制胜关键,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建立了以薪酬、奖励及股权组成的短期、中期和长效的全面激励体系,并实施了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并吸引更多人才加入公司;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内部培训制度,对公司员工实行分层次、分专业的培训机制,通过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加强人才培养,不断加强人才团队建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子公司湖北五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彬斌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6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制度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定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44,69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8,939,8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48,939,800股。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及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核发情况,具体如下:

注:1、罗虹先生于2020年9月16日董事、高管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副董事长、执行总裁,但仍在公司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罗传泉先生于2020年5月22日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以上薪酬为含税金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方案为: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其与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岗位相关的薪酬、绩效奖励及其他激励形式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如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则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利益相关董事廖彬斌先生、奂微微先生、田泽云先生和赵刚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和审批有效期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7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0年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认公司监事2020年薪酬核发情况如下:

注: 1、罗义兵先生于2020年9月16日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赵刚先生于2020年9月16日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监事2021年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同时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其与岗位相关的薪酬、绩效奖励及其他激励形式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在公司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则不领取薪酬。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故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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