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远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的区别
假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具远期信用证,同时在信用证条款中承诺单证相符情况下即期付款,而开证申请人到期偿付开证行的信用证。它的特点是汇票为远期,付款行却按即期付款,贴现费用或迟付利息以及手续费用由进口商承担。从某方面来说,假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给予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一种融资行为,因而有些人也称其为买方远期信用证。
虽然是假远期信用证,但是银行开具的依然是远期信用证,企业要如何区分呢?
假远期信用证与远期信用证的区别
1开证基础不同。假远期信用证是以即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而远期信用证是以远期付款的贸易合同为基础。
2信用证的条款不同。假远期信用证中有“假远期”条款;而远期信用证中只有利息由谁负担条款。
3利息的负担者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进口商负担;而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出口商负担。
4收汇时间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受益人能即期收汇;而远期信用证要汇票到期才能收汇。